思考了很久,考慮再三,我還是決定要把這個觀念給說清楚,
然而之所以思考那麼久,是因為這些東西與傳統的道德觀可能有些違和。
會想寫這篇文章的主因,是這段時間有許多來找我的人,因為墮胎和流產這個課題而掙扎著,
我想,有些東西還是必須要讓人所知道的。
先說流產,既然是流產,就代表這個孩子並不是我們刻意要捨棄的,
是基於意外或是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失去的孩子。
有很多的母親,在流產過後非常的自責,也始終無法走出失去孩子的苦痛,
可是有一點,我們必須要知道的是,
流產,是靈魂雙方在降世之初就決定好要經歷的課題與考驗。
如果孩子在三個月以內流產,那這個課題以雙親為主較多,
有可能是雙親要體會失去的難過,抑或是其他的課題,
為什麼時間是三個月?
是因為靈魂大約在受孕三個月後,才會進入到胎兒的身軀裡面與之融合,
(Michael Newton的著作<靈魂的旅程>一書中有大略提到。)
在三個月之前,準備要投胎的靈魂會像個貪玩的孩子,
不斷的在地球以及靈魂本是的空間來回活動,
所以在三個月內流產,通常是靈魂為了要讓父母體驗某些經驗而來地球暫留的。
反過來說,若是流產的嬰孩是超過三個月的狀態,
那麼這個課題,除了雙親以外,也包含了身為胎兒的靈魂要學會的,
因為只要母親懷孕超過三個月,嬰兒大腦裡的潛意識就會開始啟動,
這記憶常會被我們帶到細胞裡,於是曾經流產過的嬰孩記憶就會被烙印在靈魂,
這很有可能造成死亡的恐懼,抑或是沒有歸屬感安全感等等,任何可能都有。
目的只是為了靈魂要體驗這種經驗,以及想要在這經驗中得到的某些體悟。
然而無論是哪一種狀況,
對於流產這件事,不能釋懷的母親抱著自責而悲傷度日,不停地問著為什麼,
實際上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你的靈魂想要體會這件事。
而你和孩子的靈魂共同決定了這件事。
請不要對孩子有過多的自責,或是用這種自責來鞭撻自己,
這個孩子不會恨、也不會報復,更不會遺留在地球上無家可歸,
因為這是靈魂決定好要經歷的事。
接下來,比較讓我頭大的是關於墮胎的議題了,
因為這個狀況比較複雜,現在就來說說,關於墮胎這件事。
我遇過三個女性,她們都因為年輕時曾經墮過胎而自責不已,
甚至為此擔心過自己會不會不孕,也為當時不得不的選擇而自我鞭撻,
可是其實這種自責與自我鞭撻是不需要擁有的。
因為誠如我剛剛所說,在懷孕三個月以內,靈魂是還沒依附在胎兒內的,
而大多決定墮胎的女性,都會在三個月以內墮胎,
所以回過來看,之所以會發生懷孕並且讓母親決定墮胎的這件事,
絕大多數的原因是為了讓母親體驗自責感並從中解脫、學會。
這就是為什麼會在那個當下懷孕,進而讓母親決定墮胎的原因,
因為這個世界上發生的每件事都不是偶然、沒有巧合。
如果在當時,墮胎真的是我們最好的選擇,而我們也知道若是在當時把孩子生下來,無法給孩子更健全的環境,
那麼請各位因為這個理由曾經墮胎過的女性、母親,
不要再為此自責,因為,妳只是在尊重生命。
尊重生命,並不是無顧一切的把孩子生下來,
每個孩子,都有在健康環境下成長的權利。
如果只是想著墮胎是傷害一條命,
卻在孩子出生以後無法給他健全的照顧以及生活,
那才是不尊重那個孩子。
有一位姊姊,在很年輕的時候和男友有了小孩,
但他並沒有和男友結婚,因為宗教的信仰,那位姊姊為了要尊重生命,
所以把孩子生了下來。
然而當時,那位姊姊連二十歲都不到,也沒有能力養活自己,
這樣的狀況下,卻要養一個女兒,
造成了那位姊姊莫大的壓力,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未婚媽媽的那位姊姊以及他身邊的友人,
只是不停地對孩子說:你要乖、要懂事,要好好地聽媽媽的話。
其實孩子並沒有不乖 ,也沒有不懂事,
但是就不知道為什麼身邊那些自以為是的大人見到他總要對他那麼說話,
所以孩子以為自己很差勁,以為大家都不喜歡他,
他過度早熟的壓抑了自己所有的情緒,
連他的母親都沒有發現他得了憂鬱症。
雖然他的母親從來都沒有對小孩說過他是她的拖油瓶這種話,
但孩子卻因為長年累月的積壓,以為自己是媽媽的負擔,
有天,孩子自殺了,自殺的那年,孩子只有十歲。因為失去孩子,那位母親最後也自殺了,只是沒成功⋯⋯
每次,當我想到這個小孩的時候,內在都有一種無法言喻的火氣,
這就是,尊重生命?
在這個例子中,孩子和母親都只是受害者。
加害者,則是那不知哪裡來的偏頗的「尊重生命」觀念。
並不是說未婚媽媽不好,而是既然有勇氣把孩子生下來,
那麼也請有決心能給孩子適當的愛,別因為生活而忽略了小孩。
別讓一開始的尊重,變成最大的不尊重。
我也遇過好幾個未婚媽媽和單親媽媽,雖然在過程中辛苦,
卻把孩子好好的健康的「愛」大的,
這些孩子都很優秀,也都很愛母親。
小孩子,在長大之前,需要的並不是一堆腦殘長輩自以為是的要他們乖,
孩子們渴求的,只有關懷和愛。
如果尊重的定義就是生下來的話,若是無法給孩子他們需要的關懷和愛,那麼拜託,請不要尊重生命好了。
再來我要說的是墮胎超過一次以上的人了,
這邊我必須要實際的說,
如果第一次是應該、是有東西要學會而有的體驗,
那麼第二次第三次,就是活該了,這是造孽。
懷孕是可以避免的事,
除非有真的不得已的因素而造成數度懷孕而必須墮胎的狀況,
若是當事人自己的選擇(譬如沒避孕)而造成的懷孕,
那麼,這超過一次的墮胎舉動,已經變成了自己的選擇。
曾經也有人那麼跟我說過,她之所以不生,是因為即使生了她知道她也沒辦法給他們好的生活,
嗯,這聽起來似乎是個好理由,畢竟要尊重生命嘛!
但問題是,這可以避免的不是?
可以避免卻沒有避免,事後才用為孩子好才墮胎來逃避,
這其實是一種不負責。
我曾經聽過最荒謬可笑的理由是,對方是個有婦之夫,
所以為了倫理,她不可以把這個小孩生下來,即使生了也沒有名分。
先不管到底為什麼要和有婦之夫在一起好了,
為什麼不避孕根本就是個問題了啊!
再不管幹麻不避孕好了,
為此墮胎一次就夠多了,超過一次的話是?
當然,避孕這種事是男女雙方都要負責的地方,
所以在此我不得不跟所有的女性講:請好好的保護自己。
當然在流產和墮胎上不是只有女性有課題,
只是因為我這篇文章是寫關於女性的課題嘛,
下回有機會我定會寫一篇「流產、墮胎之男性的課題」,
所以這次的焦點還是要先放在女性先。
這次要來講講比較像鬼故事的例子了,
有一次,我在一個來找我的女性甲身邊,
感受到一個怨念極強的孩子靈,
說怨念真的不為過,那氣場簡直是黑色的。
甲來找我,是因為她很衰,衰到事業不順,甚至身體幾乎都已經敗壞了,
除此之外她的感情路也很坎坷,
總是會遇到有婦之夫來招惹她,
偏偏她最後愛上的也是有婦之夫。
因為孩子靈的存在感實在太強大,所以我在跟甲諮商前,只好先跟孩子靈對話,
默默的在心裡溝通沒有說出來那樣。
這才知道,甲墮胎墮了七次,每次,要投胎成她孩子的靈魂,都是這個孩子,
七次......
這到底是一種怎樣深的緣分啊~
然而,這孩子來了幾次,甲就扼殺了祂幾次,
難怪怨念會這麼黑了。
我問甲她是否有墮過胎時,她一時之間有點嚇到,
最後有點心虛的跟我說:有,三次⋯⋯
呃,看來這下不是甲唬我就是孩子在唬我了,
畢竟三和七這兩個數字實在有點差距⋯⋯
老實說當下我真的很為難,
又不是說把孩子送回去就好,因為甲和孩子就真的有緣分也有約定,
啊偏偏甲又不把人家生出來,
孩子當然只能用阿飄的身分飄在甲身邊。
畢竟人鬼有別,甲長年這樣身邊跟著一個小鬼,能不衰嗎?
更何況還是甲自己一而再再而三食言(靈魂的約定)又抹殺小子,
小子原本不火最後都火了......
流產和墮胎,其實並沒有像世俗的觀念裡,我們想的那麼嚴重,
因為很多民俗會說這樣就有嬰靈徘徊,
實際上,只要知道這是靈魂共有的協議,就能明白真的沒那麼多嬰靈。
然而它也很嚴重,因為不論流產,就墮胎而言,
因為這確實是我們自己的選擇,
每個選擇,都伴隨著一個結果。
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學會負起自己人生中的責任。
註:關於靈魂的選擇,可以參考<靈魂的出生前計畫:你與生命最勇敢的約定>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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