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前一陣,同性戀的議題非常的火熱,
挺同反同都有各方人士努力地表達他們的看法。
甚至還有讀者來信問我覺得同性戀是對的嗎?好似我若說是對的,就要跟我決戰口舌之巔一番一樣,
害我好想跟他說:沒錯,同性戀就是對的,是世界上最神聖的存在!
嗯,想故意。
好啦,我不亂了,講正經的。
之前在《我認為同性戀是》一文中就有大概說過在下非常淺薄又不負責任的看法了,
今天我依然不覺得這有什麼對還是錯,反正這答案也不會是重點,
今天我們來說說愛和尊重好了。
再進入本文之前,需要來一個故事~
從前從前,有一個小男孩,他從很小的時候開始就跟大家的興趣不同,當別的男生在玩汽車模型的時候,他在玩洋娃娃;當別的男孩嘗試自己組裝四驅車的時候,他在為娃娃設計衣服自己做。
因為男孩和其他的孩子很不一樣,所以成長的過程中總是被訕笑、數落,甚至支持男孩做自己喜歡事情的母親也承受許多家長不同的聲音,覺得男孩母親不該如此放任他,覺得這樣會害了男孩。
可是呢,男孩的母親最後選擇全力的支持男孩,這個男孩,就是今日的吳季剛啊!沒錯啊就是那個曾為美國的第一夫人設計衣服的天才!
誰都不會知道,若在當時,吳季剛先生的母親選擇的不是「尊重」他的孩子的興趣,今日還會不會有這個大神,但有一點我想我是可以確定的,那最基本、起碼的事情是,吳季剛先生的母親,絕對是因為「愛」他的孩子,最後才做出「尊重」孩子興趣的舉動。
興趣、喜好,還有愛,是一種非常不可理喻的東西,
我們不會去問一個喜歡藍色的人為什麼喜歡藍色,因為他就是喜歡,沒有理由。
我們也無法勉強一個喜歡攝影的人從此不愛攝影改愛拍限制級動作片。
同理啊,同性戀就只是比較沒那麼幸運,喜歡的對象和世界上大部分的人喜歡的不同屬性,但這不代表他們錯,不代表我們可以強迫他們改變自己的性向,不是嗎?
曾有一個反對同性戀的長者對我這麼說,他說這不可以相提並論,是兩碼子事,因為同性戀是自己的選擇!
但我可不覺得是兩碼子和選擇,因為愛有得選嗎?
我可不認為我們人類有那麼厲害,可以自己控制喜好、興趣,還有愛。
就很像在下很熱愛吃芭樂乾和薯條三兄弟,沒錯就是那個台南很有名的芭樂乾和日本很熱銷的三兄弟!
如果有人跟在下說吃芭樂乾是破壞芭樂界的生態平衡,買薯條三兄弟是崇日媚外、是叛國賊,然後不讓吃。
我......我......我......我......我抓狂喔!
莫名其妙嘛!
你今天只是因為你很幸遇的和大部分的人一樣,但這並不代表你就可以霸凌那些少部分的人。
有些比較平和的反同人士曾經用宗教的立場跟在下說:他們不是不尊重,他們只是想要尊從上帝/神/佛/隨便啦反正就是宗教至尊的旨意,同性戀本來就是上帝/神/佛/隨便啦反正就是宗教至尊不允許的存在。
說真的,在下不清楚這個不被允許的理論哪裡來,
但是我以為,不管是什麼宗教,其宗旨都只有一個,那就是「愛」,而後因為愛,教導我們「尊重」。
如果真的是上帝/神/佛/隨便啦反正就是宗教至尊,他們真的會因為我們那和大部分人不一樣的地方就懲罰我們嗎?
很多時候,我們總把焦點放在不是那麼重要的地方上,比如信仰、價值、經由幻想而來的影響......等等等,
但實際上,在這個議題最重要的根本上,性別根本不是重點,愛才是;在這個結果上,到底是贊成還是反對也不是重點,尊重才是。
或許,這些和我們不一樣的人,生存於世就是要教我們這些大部分的人愛與尊重這件事。
我們真該為這些和我們不一樣的人致敬,而不是否定。
是了,
回覆刪除如果要我反對同性戀,那我也要反對異性戀
曾經想過如果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會很痛苦的
我不要他這麼痛苦
但是後來想想
身為社會的少數向來就不是簡單的事情
如果真的愛他,那就跟他一起面對,
外面的人如何
至少我們可以扮演愛與支持的父母/朋友/手足/
和他一起欣賞他的獨特性,
讓他成為人間一道特異的風景,
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