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有一個文章在網路上很像滿火紅的,光是朋友圈裡就有三人傳給我看,
然後就剛好有讀者也捧著這篇文章來問我問題了,
所以,今天就要來跟大家好好談嬰靈這件事。
談嬰靈之前,首先,我們要確認的是,嬰靈是否存在?
答案是肯定的。
嬰靈存在,然而它的形象是否會長大?這我不保證,
但我可以提供我遇過的經驗,那就是,
嬰靈並不會因為祂未成形就被打掉而只有嬰兒的形象,
在我遇過的經歷中,祂們都是以小孩子的形象出現,
大約都在五到十歲之間。
那嬰靈存在,要怎麼才會造成祂可以存在?
無論是流產抑或是墮胎,這之中都伴隨著靈魂彼此的課題,
除了上次我講到的彼此靈魂協議好的課題之外,
大致上嬰靈會存在,都是對地球有一定的執念,
假設這個嬰靈有「生」的執念,那倘若祂每次降生於地球時都被父母捨棄(墮胎),那麼祂確實就會跟在父母身邊;
假設這個嬰靈有「死」的殘念,那若祂在某世離世的很突然或不甘,那麼就會跟著父母的靈魂轉生到下一世。
所以若是有嬰靈跟在我們的身邊,不外乎是這輩子所造成的或是前輩子所造成的。
大致上嬰靈會成形是有著這些條件,
不過,不過,在此我又要對各位讀者道歉了,我錯了,對不起!
因為大約是我的文章表達的不夠清楚,所以造成某些讀者的誤會,
所以導致那天有一個也在靈修方面有研究的人,來跟我說,她都是在三個月以內墮胎的,所以嬰靈根本未成形,而且這個嬰兒來到,是因為要成就她的靈魂成長這個課題,所以她覺得對於墮胎這件事不用有太多的愧疚與自責。
這位總共墮胎了十一次。
針對那位的疑問,我在這邊做個解答。
雖然說三個月以前靈魂都還未附著在胎兒體內,會在地球飄盪和遊玩,
但那並不代表「這個胎兒的靈魂隨時都可以換個靈魂當當看」。
不知道諸君是否明白我這句話的意思呢?
這樣說好了,即便懷孕三個月以前,母體內的嬰兒身與靈尚未合而為一,
但那只是那靈魂因某些因素還未附著到嬰兒身體上而已,有可能是這個靈魂比較貪玩會想要飄來飄去,
也有可能這個靈魂在靈魂設定的層面上就是三個月以後才定形,很多原因等等。
無論是哪一種可能性,
那個嬰兒的身體依然屬於這個靈魂,
所以請墮胎過的人不要誤會也不要自我安慰,覺得三個月以內嬰兒的靈魂和身體都未合一,所以沒有差別。
不,這是有很大的差別,非常大的差別的。
因為祂雖然還沒進駐到這個軀體內,並不代表祂不要這個軀體了。
就很像我們買了一張火車票,上午十點準時發車,
但我們九點五十分還未上車,結果就有人理所當然地覺得我們這個位置被放棄了,
但也許我只是還沒上車,不代表我要放棄那個座位,
說不定我就是喜歡在九點五十五分或是九點五十九分上車啊。
我們必須要知道的是,
身為人的我們,在世上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絕對的選擇權,
這個選擇權無分好壞與對錯,所伴隨的只有我們選擇以後要負擔的責任和義務,
在現在的科技設定下,當我們讓自己懷孕的當下,
就是我們允許了這個嬰兒來到世界上、允許這個靈魂身為我們的子女!
這已經是我們意志的允諾,
為什麼要強調在現在的科技下呢?
原因是因為在遠古以前或許我們根本無法控制懷孕與否,
但現在,這是我們可以完全可以控制的。
試想,當我們允許了這個嬰兒多次來到世界上,卻不停的剝奪祂生存的權利,
換作是我們被這樣對待,誰不會生氣?
這樣想好了,你的另一伴跟你說要帶你去燭光晚餐說了好幾次,每次你都訂好餐廳了結果在去之前他臨時有事反悔了,
一次兩次可以接受,但他若這樣跟你玩十次,你會不會抓狂?
那我們又怎麼可以自我安慰,覺得這個靈魂還未附著在這個身體之上,所以不用負責?
不想生、不要生、不願生,那麼不管你是男還是女,我們都可以選擇避孕,就是這麼簡單,
但當拿掉孩子以後,還要說服自己這個孩子還沒成形,那不如一開始就做好防孕措施。
有些父母是這樣的,他知道這個孩子出生後,他們沒辦法給他完善的生活,
所以選擇不生而拿掉,
這我認同,完全認同,我覺得這樣才是尊重生命。
但是當我們因為這個理由而拿掉自己的孩子,卻使用這個理由三次以上,
那問題不再是我們能不能給孩子完善的生活了,
問題是為什麼我們不避孕了,為什麼我們要允諾他的靈魂可以來地球?
無論生與不生,我們每個人都沒有資格和權力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確實,有如最近那篇被轉載得很兇的文章,某種程度上確實會造成一些曾經墮胎過的人的恐慌,
這個恐慌沒有必要,也必須要放下,
這邊我需要再強調一次,如果君曾經拿過小孩,
但那個狀況拿掉那個小孩是對君最好的選擇,而你也因為這個事件之後小心翼翼不再讓任何生命無故這樣被捨棄,
那麼,請你可以放下這個恐慌,放下這個罪惡感,好好的對這個你允諾過的孩子說對不起,好好的謝謝他給你的靈魂學習,
而後,放下這一切的牽掛與罪惡執念,讓孩子回去吧。
然而,如果君是一個拿過小孩超過三次,卻篤信什麼這是那個孩子給你學習的機會的人,
那麼,請你負起責任,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並且,請你開始恐慌,因為你在靈魂層面上就是虧欠了這些孩子,
請抱著懺悔的心情跟他們道歉,好好地想辦法讓祂們釋懷,讓祂們可以回去光裡面。
不要繼續自我安慰這是靈魂的功課然後說服自己不用愧疚,
你可以不愧咎,但是有可能,就因為你的不負責、不溝通,而讓孩子的靈魂回去不了光裡面了,
就因為我們曾經允諾卻又反悔而導致的這執念。
以前,我很愛研究靈魂和靈異故事,
常常聽到有老師分享過:嬰靈是最兇惡也最難處理的。
小時候我不以為意,覺得嬰靈不就是小孩子嗎?小孩子怎麼會最難處理?又怎麼兇惡得起來?
但當開始經營明心錄以後,遇到的人太多,
我必須說,嬰靈並不兇惡,也不是最難處理,
但是祂們卻是最不容易讓祂們回到宇宙、回到光裡面的一群單純的靈魂。
原因是祂們太小,所以很單純,執念卻也因此特別的直接和清楚,
所以,孩子的靈魂總是特別執著而單一,同時,孩子的靈魂也比較不能用理溝通,
因為在祂們的世界裡面只有情緒,因為祂們什麼人情世故都還不懂。
祂們無依無靠,也憶不起靈魂萬有的記憶,祂們回不了家,因此只能跟著父母。
有幸的,祂們可能會遇見察覺得到祂們並且能把祂們送回家的人,
有可能是藉由超渡法會,也有可能是得以和父母溝通,理清這些執念,但至少,祂們得以回去。
不幸的,祂們只能無所依的在這個世界上飄蕩。
即便盤旋在自己的父母身邊,有可能祂們會被比較有意識能量的靈魂欺負,也有可能祂們根本吃不飽穿不暖。
君無法想像我所看過的孩子的靈魂有多麼的令人心疼,
祂們無所依,也無處可去,
我時常在想,倘若我沒發現過這些孩子,祂們怎麼回去?還要飄盪在地球多久?
遇到的是如此,那沒有遇到的又有多少、還有沒有更令人心疼的?
興許是有了乾女兒以後,我只要看到小孩子的靈魂就會更難過,
總是會想,為什麼祂們要這樣被對待,祂們也有權利像我的寶貝乾女兒一樣被呵護照顧,好好地活在這個世界上才對,
但為什麼祂們無法得生,卻也無法回去靈魂的歸處,只能在這個世界承受飢寒交迫?
然而祂們會承受這些,只因為祂們的父母曾經允諾祂們得以生存,卻又反悔了。
我知道,我這篇網誌很嚴肅,責備性也很重,
但請我們每個人都認真地看待一個生命的可能。
我接受每個父母有自己的難處,而不得不把孩子拿掉的選擇,
但是當拿掉以後,無論你拿過幾次,是否都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因為你不負責,背後受苦最重的不會是我們自己。
有天,因果業力需要平衡,我們終究需要償還的,
不需要給自己過多的自責,如果你是情非得已,為了祂們好,請放下;
但也請不要給自己過多的理由,假設你是咎由自取,為了你們彼此好,請溝通、懺悔,讓祂們得以釋懷而放下,讓祂們得以回到光里面。
別再拿任何人的生命開玩笑,不生養,就好好避孕;要生養,就確保能給孩子良好的教與養。
孩子不是我們用以脅迫任何人的手段和工具,更不是我們可以說捨就捨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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